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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启所史静主任接受安徽经视《第一时间》栏目采访

创建时间:2026/8/20 更新时间:2026/8/20 浏览次数:57

小区屋瓦坠落砸坏车辆 责任谁来承担?


采访纪实


近日,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史静律师接受安徽经视《第一时间》记者的采访。节目已于2020年6月9日在安徽经视《第一时间》栏目播出。

事情经过


郑先生家住安徽省萧县安粮中央花园,20205月17日傍晚,郑先生下班后将车停到了楼下的停车位上,然而次日清晨郑先生看到他的车不仅天窗被砸穿了,引擎盖也被砸出了两个小坑,郑先生发现有零零散散的瓦片在车顶,最明显的部位是在天窗那边,于是考虑到是大风把屋顶的瓦片刮下来了。

同小区的王女士的车也未能幸免于难,王女士说她和老公的车都停在车位上,她老公的车是后玻璃烂了,她的车是前玻璃烂了,并且有许多刮痕。王女士表示,现在砸到车都是小事,但是家里的小孩来到下面玩耍,如果上面掉了一片瓦砸到孩子怎么办。

业主认为一次出现好几栋楼屋面的瓦片坠落,主要是物业日常维护不到位,应该为相关的财产损失负责。但是物业表示,瓦片坠落是因为风大,有十到十一级,属于不可抗力,物业不应赔付这个损失。在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根据萧县气象局5月18号专门发布的风情通报可以看出,5月17号上午八点到5月18号上午八点之间,安粮中央花园所在的龙城镇极大风速为8级。双方对于责任由谁承担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业主们向安徽经视《第一时间》栏目求助。

律师点评


史静律师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专业的分析:首先,针对这起高空坠物引发的民事纠纷,根据我国现行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一般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如果目前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没有证据证明他没有过错,应该对这个高空坠物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本案中也就是物业公司,他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史静律师也表示明年1月1号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将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机构在防范高空坠物上的责任。物业管理机构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其次,不可抗力主要指自然灾害,比如台风、洪水等方面,台风按照现行规定要达到12级以上,而本案中根据萧县气象部门时候发布的风情通报,当天的极大风速只有8级,并不能被认定为民法上的不可抗力因素,物业方不能因此免责。


史静律师现为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主任,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由于办案认真负责,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此外,史静律师常年作为专家点评律师,配合安徽电视台经济频道《第一时间》栏目、合肥电视台法治频道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并积极参与普法咨询和维权活动。



END



2020年6月9日

来源:弘启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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