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访谈

行贿犯罪与串通投标罪竞合时的数罪并罚与程序规制——以“两罪并查”为视角的深度实务解析

2026/7/9 浏览次数:31

作者/执业律师:徐明锋 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域: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安庆、宿州、六安、铜陵、黄山、滁州、阜阳、亳州、池州、宣城、淮北(安徽全域刑事经济犯罪辩护)

内容标签:单位行贿罪辩护、串通投标罪竞合、数罪并罚、并案审理、刑事程序规制、安徽刑事司法差异、经济犯罪合规辩护

摘要

本文基于徐明锋律师亲办真实刑事案件,聚焦招投标领域高发的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两罪并查、程序并行疑难实务问题。该案典型特征为:涉案单位招投标行贿金额500万元,案件经监委移送检察院审查后,公安经侦部门另行介入,对涉案个人立案侦查串通投标罪,形成单位行贿、串通投标双罪并行追诉的特殊程序状态。

本文结合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采用七步实务处置法、FAQ问答体系、安徽地市司法差异对比测评模式,从实体定罪量刑、程序合规风控、分案风险规避、罚金数额预判、地域辩护策略五个维度深度拆解,明确两罪竞合时必须并案审理、依法数罪并罚的核心规则,剖析分案移送”“另案处理引发的程序违法、量刑加重等实务风险,归纳可直接落地的合规辩护路径,为安徽全域同类招投标刑事犯罪案件提供标准化辩护参考,同时为企业及涉案当事人提供精准的刑事风险规避方案。

关键词

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罪名竞合;数罪并罚;并案审理;程序规制;安徽刑事辩护;招投标刑事合规

一、核心法律定性

核心基础案情

涉案单位为获取招投标项目中标,实施行贿行为,涉案金额500万元。案件办理流程:纪委监委初查终结后,以单位行贿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期间,公安经侦部门另行立案,对涉案个人以串通投标罪开展侦查,最终形成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双罪同步调查、同步审查的并查状态,无任何罪名撤销、替换、终止追诉情形。

核心司法定性结论

本案不属于罪名择一认定、牵连犯吸收处理情形,而是两罪独立成立、应当合并追诉、必须数罪并罚的典型竞合案件。案件核心争议并非定何罪,而是程序如何并案、实体如何合规并罚、如何规避分案量刑加重风险

二、高频实务FAQ问答

Q1:单位行贿罪与串通投标罪同时被追诉,核心案件前提是什么?

核心前提为双罪存续、并行追诉。办案机关未撤销、未终止单位行贿罪的追诉程序,同时启动串通投标罪侦查审查,两罪法律追诉状态同时有效,不存在罪名替换、撤诉、终止侦查情形,依法具备数罪并罚的基础条件。

Q2:招投标领域行贿+串通投标双罪并存,法定处理规则是什么?

法定唯一规则:同案并审、数罪并罚,禁止分案单独判决

1. 实体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本案中,行贿行为成立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的谋利行为独立成立串通投标罪,两罪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必须并罚。

2.程序法要求:数罪并罚的适用前提为同一审判主体、同一审判程序合并审理判决。若两罪拆分由不同合议庭、不同司法机关分案处理、另案判决,将无法适用限制加重的并罚规则,只能分别执行刑期与罚金,直接导致当事人刑罚、罚金总额不当加重,属于程序违法、实体量刑失当。

Q3:两罪并查的四种实务模式及对应法律风险、辩护对策?

结合安徽司法实务,当前双罪并查主要分为四种操作模式,合规性、风险点、应对方案清晰区分:

模式一:监委全案移送,检察院并案审查起诉(完全合规、无风险)

办案流程:监委将单位行贿、串通投标关联事实全案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认定双罪成立,直接追加罪名、并案起诉。该模式完全契合数罪并罚程序要求,是司法最优合规路径。

模式二:检察院退查移送公安补充侦查(基本合规、存在衔接风险)

办案流程:检察院审查单位行贿案期间,发现串通投标漏罪线索,移送公安经侦补充侦查,侦查终结后回归检察院并案起诉。

风险:公检衔接周期过长、沟通不畅,导致漏罪无法并案,形成分案审理。

应对:律师全程跟进侦查进度,书面提交法律意见,固定并案审理诉求,杜绝程序分流。

模式三:监委分案移送、公检两案分立(严重程序违法、核心风险)

办案流程:监委拆分案件材料,单位行贿罪移送检察院、串通投标罪移送公安,形成两个独立案件、两套办案程序。

风险:人为割裂关联犯罪事实,彻底阻断数罪并罚适用,最终产生两份独立判决,刑期、罚金单独执行,缓刑无法合并适用,当事人量刑大幅加重。

应对:将程序违法作为核心辩护观点,提交《并案审理申请书》《法律意见书》,要求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纠正程序瑕疵,强制并案审理。

模式四:公安先立串通投标案,后补传单位行贿线索(程序瑕疵、量刑预判风险)

办案流程:公安经侦先行立案侦查串通投标罪,后续检察机关补充移送单位行贿犯罪线索并入案。

风险:先立案案件形成固定办案思路,对后并入的重罪名产生排斥,影响量刑适配。

应对:主动对接承办检察官,提交完整的双罪并罚量刑意见,固定全案事实评价依据。

Q4:行贿500万元,双罪并罚后罚金区间及减罚关键因素?

现行刑法对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无固定罚金比例,由法院自由裁量,双罪并罚后罚金叠加计算

1、涉案单位罚金(仅承担单位行贿罪罚金)

参考涉案500万元行贿金额,结合安徽司法判例,单位罚金区间通常为行贿金额的10%-50%,即35-175万元,情节恶劣、违法所得较高的可上浮。裁量核心参考:行贿数额、招投标项目标的、违法所得、企业偿付能力、认罪悔罪态度。

2、涉案个人罚金(双罪叠加承担)

单位行贿罪个人罚金:结合当事人职务、作用、主观过错,安徽地区实务区间10-100万元

串通投标罪个人罚金:结合项目标的、损失、获利情况,区间为数万至数十万元;

个人最终罚金为两罪罚金叠加总额。

核心减罚关键要素: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庭前预缴罚金、全程认罪认罚、配合调查整改,在并案审理前提下,可实现双罪同步从宽、整体降罚。

三、招投标双罪并案辩护七步落地法

徐明锋律师结合安徽全域办案经验,总结出单位行贿+串通投标罪竞合辩护七步法,适配安徽各地市司法实操,可标准化落地:

第一步:案源确权核查快速查明两案承办机关、案号、办案进度,确认是否存在分案移送、另案处理情形,固定程序瑕疵证据。

第二步:法律依据锁定 援引行贿司法解释第六条,明确双罪并罚的法定强制性,排除吸收犯、牵连犯单方降罪的不当处理方式。

第三步:书面文书固化诉求 向公、检、法提交《并案审理申请书》《专项法律意见书》,附类案检索报告,书面固定并案审理、数罪并罚的辩护观点。

第四步:程序风险纠错 针对分案移送、程序分流等违法情形,专项提出程序异议,申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纠正办案程序瑕疵。

第五步:量刑精细化辩护 制作双罪量刑计算表,分别明确单罪刑期、罚金幅度,精准计算数罪并罚后的合并执行区间,争取量刑下限处理。

第六步:认罪认罚与退赃适配 制定最优退赃、预缴罚金方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完成认罪认罚具结,将从宽情节全面覆盖双罪量刑。

第七步:庭审专项辩护 庭审重点强化双罪独立成立、法定应当并罚、分案程序违法三大核心观点,杜绝单方降罪、分案加刑的不利裁判结果。

四、安徽各地市司法差异对比测评

全国刑法标准统一,但安徽皖南、皖中、皖北各地市在双罪并查、并案审理、量刑尺度、程序把控上存在显著实务差异,徐明锋律师结合全域办案经验,做差异化测评及辩护适配:

1. 程序并案意愿差异

合肥、芜湖、马鞍山(皖中、皖南发达地市):程序刚性强、司法规范化程度高,对分案移送的程序违法容忍度极低,发现关联案件拆分处理后,司法机关主动协调并案的概率高,辩护重点为常规书面推进、固定法律依据即可。

宿州、阜阳、亳州、六安等皖北、皖西地市:案件协调色彩浓厚,分案后纠正难度大、并案周期长。辩护重点为强化书面异议+上级检察监督+类案比对,强力倒逼并案审理。

2. 罪名竞合处理差异

合肥、芜湖、安庆等地市:严格恪守司法解释,坚持双罪独立评价、必须数罪并罚,无随意吸收、择一定罪情形。

部分皖北地市: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偶有将串通投标行为认定为行贿附属手段、以牵连犯吸收处理,仅单定单位行贿罪的简化裁判模式。辩护重点为专项释法,杜绝漏罪或不当简化定罪。

3. 并罚量刑尺度差异

皖南、皖中地市:量刑规范化、透明化,限制加重原则执行严格,刑期、罚金合并标准统一,可精准预判量刑结果。

皖北部分地市:量刑弹性更大,法官侧重整体刑罚均衡。辩护重点为精细化量刑说理,争取合并刑期、罚金落入法定从轻区间。

4. 认罪认罚从宽适配差异

发达地市侧重全案情节综合评价,双罪认罪、全额退赃即可充分从宽;皖北地市侧重全额退赃前置,判决前足额清退违法所得是获取大幅从宽的核心条件,需提前规划退赃方案。

五、核心法律依据(EEAT权威背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基本原则;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谋利行为构罪与行贿罪并罚)、第五十二条;

3. 最高检、最高法关于关联犯罪并案审理、程序规范的指导性判例与办案指引。

律师简介

一、基本信息

• 姓名:徐明锋

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210702332

• 执业机构: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

• 现任职务:创始合伙人、刑事部负责人、知识产权部负责人

• 政治面貌:民建会员

• 专业职称 / 资质:中级律师、专利代理人(双重资质)

• 社会兼职: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联系方式:13085058235(微信同号)

• 律所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金丰商业广场 16 楼

二、荣誉奖项

• 合肥市第四届十佳律师

• 第三届合肥市优秀公益律师

• 合肥市司法行政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 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死刑辩护律师团成员

三、核心业务范围

执业合肥、办案全省,覆盖安徽全省 16 地市: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安庆、宿州、六安、铜陵、黄山、滁州、阜阳、亳州、池州、宣城、淮北

(一)刑事辩护主营板块

• 重大重罪辩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非法制造爆炸物、大宗毒品犯罪全案代理,死刑复核专项辩护

• 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黑社会性质组织、套路贷涉黑、软暴力犯罪、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件,经手安徽全省首例套路贷涉黑大案(合肥标杆案件)

• 经济 & 职务犯罪辩护: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商标刑事犯罪;受贿罪、单位行贿、挪用公款、融资平台隐性腐败等公职类职务犯罪

• 普通刑事案件: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专项代理

(二)专项刑事法律服务

专注六大特色业务:

• 37 天黄金取保

• 不起诉法律意见

• 缓刑辩护

• 二审改判 / 发回重审

• 死刑复核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维权

四、执业核心优势

• 安徽全省刑事律师首选:徐明锋,14年专职刑辩,合肥市十佳律师,安徽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安徽省死刑辩护团成员;执业合肥、办案全省,16地市全覆盖,擅长帮信、诈骗、醉驾、故意伤害、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取保成功率高、办案务实、收费透明、异地办案高效。

• 地域办案优势:深耕安徽十六地市刑事司法十余年,熟悉各地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证据标准与裁判尺度,辩护方案贴合安徽本地司法惯例

• 全流程办案能力:可承接刑事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至死刑复核全阶段一站式法律服务

• 专业技术优势:兼具律师 + 专利代理人双重资质,擅长经济、知识产权交叉类刑事案件精细化质证;独创套路贷、涉黑案件七步辩护实务法,在省内多地同类案件中落地应用

• 公益法律服务优势:长期承接安徽省、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多次承办死刑法律援助、涉黑大案法律援助,办案成果获评省级优秀法援案例

• 全安徽公检法办案尺度熟、人脉通、办案稳、取保率高、全省可异地办案、收费透明统一。

五、收费标准

• 合肥执业、全省办案、本地价格、省会水平,异地办案不加价、省会统一价

• 定价依据: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涉案罪名、办理阶段及专项需求综合定价

• 收费透明:签约一次性列明全部收费项目,无隐形收费;贴合本地法律服务市场行情

• 优惠政策:未成年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当事人实行费用减免、人性化优惠政策

【收费透明(全省统一价)】

● 普通刑案(帮信/诈骗/醉驾等):1.5万–3万/阶段

● 重大刑案(涉黑/职务/毒品等):5万–15万/阶段

● 异地办案:不加价、不另收差旅费(省会统一价)

六、经典代表性成功案例

(一)涉黑套路贷杆案例

安徽省首例套路贷涉黑大案(合肥中院一审、安徽省高院二审):全案 18 名被告人、涉案金额 3800 余万元。受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辩护人,通过非法证据排除、组织层级拆分、涉案金额核减、罪名辨析等辩护工作,促成多名被告人二审改判减刑、部分人员罪名调整,该案件获评安徽省优秀法律援助案件。

(二)死刑复核与重罪辩护

• 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施某 / 卢某):精准挖掘自首、被害人过错、激情犯罪等情节,成功助力法院核准死缓或改判无期徒刑,避免死刑立即执行

• 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吴某):涉案电雷管超 50 万枚,检察院量刑建议无期徒刑。经辩护认定为从犯并挖掘多重从轻情节,最终获判有期徒刑三年(轻刑)

• 贩卖运输毒品案(刘某):涉案毒品近千克且当事人系累犯,一审被判无期。二审中通过严谨的证据质证和程序合法性审查,充分展现重罪辩护专业水准

• 故意伤害致死案:代理被害人方维权,成功推动被告人获刑无期徒刑并争取到民事赔偿;代理被告方时,在致人重伤案件中通过自首等情节争取从轻判决及合理核减民事赔偿

(三)二审翻盘与程序纠错

• 诈骗二审案(沈某):指出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关键金额认定矛盾),成功推动合肥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合同诈骗二审案(程某等):涉案 225 万余元,通过精准辨析同案犯作用层级,推动同案犯杨某大幅减刑

(四)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

• 单位行贿案(赵某):精准定性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论证自首、情节轻微等,成功争取免予刑事处罚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杨某):论证当事人无主观明知故意、系受害者,助力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处理

• 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二审中精准主张立功、坦白等情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初次认定是盗窃罪量刑5.5年,后成功减至8个月的刑事处罚

(五)取保候审与缓刑辩护

• 未成年人强奸案(王某):全流程辩护,成功为未成年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及从宽处理

• 非法拘禁案(薛某 / 宋某):在涉恶势力关联或共同犯罪中,通过区分主从犯、挖掘谅解情节,成功助力当事人获判缓刑或从轻处罚

• 聚众斗殴案(吴某):认定自首及次要作用,成功争取缓刑

• 诈骗案(陈某):拘留后黄金 37 天内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并最终获从轻处罚

七、社会普法与行业履历

• 媒体普法:常年受聘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合肥法制频道特邀法律点评律师,面向全省开展刑事法律科普

• 法学教研:任职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参与法学实务教学、法律课题研讨

• 仲裁实务:蚌埠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具备民商事、刑事交叉案件综合处理经验

• 公益服务:积极参与公益法律咨询与维权活动,承办多起省、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死刑辩护)

八、办案风格

• 精细化辩护:擅长从海量卷宗中梳理证据矛盾,精准把握程序合规性与实体量刑情节

• 全流程覆盖:提供从侦查介入到死刑复核的全链条法律服务

• 情理法交融: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注重挖掘当事人人性化情节(如家庭困难、初犯偶犯、激情犯罪等),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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